寂静,欢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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隽永 @ 2012-01-21 22:25

在我的体内分泌液里,是容不下衣露申这样恍惚烂漫的美好质素的。衣露申在英语里,指的是幻觉。

你看,我不敢有幻觉,它们在我的培养皿中一探头,就知环境恶劣,不容此生。
或者,太多人如我这样,比如——

我的钱包永远是瘪的;事永远是做不完的;无用的长篇大论和思考,在跟朋友聚会——几杯红酒下肚后,永远像七旬老翁如厕,器具是短的,撒出来的是长的,尿频尿不尽,细致延绵得无比悲哀且不绝。这和我的行动力——它们一如青春期男孩嘴边的汗毛,wei软却拼命想要发育成胡子,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一个太过沧桑,一个太过年轻。唯一的共同点,大概它们都羸弱。

而我的心,永远是甲亢的,精瘦处如同甲亢病人的身子,一摸一把骨头;肿胀处,是甲亢病人胃底的一只饕餮,吞食的欲望非常肥大,阴骛易怒且贪得无厌。


我妈在我十岁的时候给这样的我下了定义,她管这叫:心比天高,命比纸薄。
后来,她横了我一眼,意识到我是她独一个女儿,生怕一语成谶,于是赶紧改口:“踏实点儿,不要不切实际,你看你二姨就是例子。”潜在意思是:你现在改还来得及。

我和我二姨是我们家族里仅有两个爱书的人,她保存的甲戌本红楼梦,有脂砚斋的注评,幸存于文革之后。我想,如果我在小学四年级之前再早个四年读红楼,那必定是我一辈子都要觊觎的宝甲(当然那时我还不认字)。后来二姨二婚嫁了个厨师。这个我的第二任姨夫,搬家时将这部书毁了,至于怎么毁的一直是个谜。我想大概是他烧菜时,看见书保存的这般干燥,正正好好做火引子,就一把扔灶坑里了。木柴尚且烧成炭,一套在今天重贵千金的红楼梦,灰飞烟灭,那灰,大概是一个一百多斤的人死后骨灰的万分之一。

不知是不是因为那些游丝飞散的纸灰,我二姨和她老公,吵了大半辈子,貌合神离连貌都不合,同床异梦尚时有分居。

我二姨爱书成痴,却不善与人交往,一生中遭逢大举措时,总是做错选择。且为人固执,耳孔小的连油都滴不进。于是,她的不幸被放大,追根溯源,我家人称之为:读书读傻了。

因为二姨一辈子的坎坷,因为那样被时时告诫,我一直在心中警惕着幻觉这样的东西。或者说,我并不是对幻觉这样的爱物不事生产,相反我大致是个最容易生产出幻觉的人,而是,我一直在对它赶尽杀绝。因为清楚自己的秉性,所以,我怕。
我怕自己心比天高,命比纸薄。我妈在我幼年时的那句话,苍天掠雀一样,那只雀鸟掠来掠去,看似总是振翅飞走,但一直飞的是个来回,在我心里来来回回。


周作人说:根据他多年杂览的经验,从书里看出来的结论只是这两句话:“好思想写在书本上,一点儿都未实现过,坏事情在世间全已做了。书本上,只记着一小部分。”

我妄自猜测,这周作人也是个读书读傻了的人,他必然是在世间吃了没记在书本上的坏事情的亏,黯然伤魂后说了这话。这般煞有介事地讲出来,全因从前不知晓,这下却发现了至理。而他半辈子后才认识的至理,我大字不识的姥姥一句话就能概括:书里说的全是假的,跟戏台子上的一样,都是编出来的。

那么,书中文字所托的,是幻觉么。曲觞流水,青莲朵朵,那些文字的清香上,承载的全是骗人的东西么?
或者,那些阅读后的舒畅,只能带来一时半刻的通泰。
全部是林花谢了春红太匆匆,春过了,红没了,不必当真。


还是,果真我心比天高。我从不相信那些称得上幻觉的落地生根徐转开放,都来源于骗人的文字、阳痿的行动力跟肿胀的心。
是,肿胀的心,或许,搞清楚这颗心是什么物事托生的,我能揭开一切谜底。

我始终在杀掉幻觉的格斗中生来死去,死去再生。它们就像电影里那种诡谲无常的落地花,迭迭层层串串绵绵,非常旺盛,且春风吹又生。花瓣的皮肉发亮好像一颗光的石榴,用手指一戳便喷涌出血红炽烈的汁水。它们安静的时候非常澹定空濛,也像石榴一般,红的剔透,羞涩如初经人事的姑娘,不似世间物。

怎么办呢。我的下半生和下半身都需要它。幻觉。它那么美好,那么诱人。就像文字,它永永远远都是最能触碰我的东西,一个触碰,那么肿胀的一颗心,呼啦就是一个大血窟窿,有时比爱情还好使。

合着叫我觉得活着好全靠四样东西:“幻觉”、“文字”、爱情、以及“叫人愉快的事”。当然第四件事可能包含了前三件。

幻觉——不管我多么理智地去——扼花斩茎地理智着,我都需要在半瓶红酒下肚之后骗骗自己,至于我骗自己什么,那是我和我自己的事了。

比如现在,我写着字,骗着自己。肿胀的心一下子就骨肉匀停,纤秾合度了。



 
隽永 @ 2011-11-09 14:36

千帆过尽,才看到一个人的心。

昨晚看了钢的琴,又把李米的猜想重新看了。
不好评价《钢的琴》,豆瓣影评满篇都是“工人的没落,从共和国的长子变成了弃子”,
但我看到的,却要简单很多。

而李米的猜想,我已看了6遍,不因它是文艺片,也不因它是爱情片,更不因主演是周迅。

而是因为,我喜欢看影片里面,那个女子。
长而浓的头发,眼角眉梢都是不耐烦,笑起来特响亮,哭起来让人心疼。

毫无疑问周迅老了,脸庞不再饱满,有了斑,脖子有了皱纹,眼窝陷了,笑起来,总镌着沧桑。
再也不是那个荆轲刺秦里,穿着白衣,秀挑如仙的盲女。

有朋友,包括母亲的朋友都说,你长得像周迅。之前在大理的酒吧里,一个东北的媒体人,玩笑叫我小周迅。

我不觉得自己像她,脸庞没那么小,也没那么锐气,没那么美。
或者,像朋友说的,笑起来和哭起来时,都会有那么一点像。

但我更喜欢的,是李米的样子。面容开始老了,但是心历饱满。不能叫做饱满,而是五味杂陈。
四年重复如一日的生活,让她的心变成这个样子。

反复的看,并且喜欢,是因为我总觉得,将来的自己会变成那样一个人,
逐渐变得沧桑,心也萧瑟起来,但是饱满有力且从容。

没有定所,所求的,也是众人不能理解的东西。日复一日,在自己的世界里哭和笑。
一个人工作,吃饭,喝水,睡觉,生病。


因为你所日夜企盼的那个人,你并不知道是否能留住他,
所以,我不愿为了任何人改变自己的样子。费尽心机地也可能空梦一场,
何不如就这样,不与任何人比较,也不改变,你若接受,我自然欢喜,你若离去,我也不挽留。

与X分手后的一个月,我又看了《李米的猜想》。
一边看,一边哭。与他分手两三天后,就再没哭过,也再没找过他的我,
那个时候,在看到李米最后的独白那段,
她说:方文说过,遇见我是他一生中发生过的,最美好的事。

那一刻,我捂面,眼泪就铺满了双手。

因为他和我说过同样的话,他坐在床上,我坐在他腿上,
他抱着我说:遇见你是我发生过的,最好的事。

我承认我是水瓶座,一旦被触动,太难抑制。
而这触动,可能是一句话,可能是一个场景,可能只是那一刻,我心不曾设防。
也有发生过那样的事情,对方做了太多太久的事,但我不为所动。

当然他同样说过我不喜的话,他说,你能不能有气质有个性点,为什么总是傻笑。
他嫌我和他走在路上的时候,总不由自主露出的笑容。

之后相处,他又说过这样那样我不喜的话,做过我觉得不成熟的事,
以及那些他身上能左右他的情绪。我都不喜,但我沉默。

听他说那些挑剔的话时,我觉得烦躁,分手之后,更觉莫名其妙。
待我放下之后,这个人所说的话,皆与我无关,我的喜怒哀乐,再不为这个人所牵动。

但无论我与你再亲密,我都无法接受,你不能接受我的个性,我的价值观,我的信仰。

我爱笑。因为悲伤难过,是多么幽秘多么私人的情绪。
我绝不接受一个人,尤其是一个女人的毫无缘故的自怨自艾,顾影自怜。
我看不上那样的人。
我看不上一个忧愁的女子,一个总觉得自己万般委屈的女子,
也看不惯,一个看什么都不顺眼,一脸冷漠,吝啬自己笑容的女子。

我看不上,更不会去做。

之前有朋友说过,你可不可以别总服软,道歉,有点个性行不行。
可能只是玩笑。
但我二话不说转身就走了。

我是这样的人,我爱笑,我不愿为一件事辗转反侧愁肠百结,有了争论和冲突,
我愿意服软愿意道歉愿意先妥协,但别触犯我的规则和底线,

我接受所有存在,但我不接受你意图改变我,我最愿意与人为善,
但前提是不要来侵犯我的空间,不要来试图转变我现有的东西。因为我无比珍惜它们。

我尊重你的信仰,那你也要尊重我的,如若不,自然我和你不会再发生任何交涉。

我珍惜我们发生过的美好,但不好意思,
我不是你嘴里常常提起的——冷艳的,有个性的,不驯的女子。

我喜欢温暖,美好,坚强,笑容这样的字眼,
我看不过一个女孩子仗着自己漂亮被男人宠爱,
整天摆着一张扑克脸,巴不得所有人都惯着,像周幽王博美人一笑?
你当你褒姒么???你当你一笑能特么倾城么???还是你当你安妮宝贝???

不好意思,我笑容廉价的很。

逐渐习惯一个人的日子,变得不愿废话,不愿与人比,
更喜欢在自己的世界里,也更固执。

我固执地生活,能教我去妥协的,不过那几个人,一张手也数不过来,且妥协也要分事情。

但我绝不会固执地去恨,恨一个人太费力气。我愿意将力气放在讨好自己上。

我仍会像李米那样,固执地去爱。待到最后,也学会放下,干净利落,绝不拖泥带水。


那种用尽力气之后的空然,整张身体像脱了弦的弓,松弛下来。但最后是圆满。
再不胶着,因为我早已不再爱你。
我再不委屈自己,再不亏欠自己,这是我从一开始就知道的事情,
只不过因为你,我知道这是我非做不可的事情。


另。遇见你不是我最美好的事,因为将来,我会遇见太多让我目不暇接的美好。

身体发肤和心,属于我自己。

 



 
隽永 @ 2011-11-05 00:12

我小学有两个女同学,很会跳舞,有一天她们兴起,在教室外面的米仓里,跳起舞来。
我和同学围在那观看,两人手腕上戴着铃铛,手挽手转圈在米仓里,跳的极为欢畅。笑声也像铃铛一样。然后她们跳着跑来,拉起我的手,带我跟她们一起跳。

那支舞,我永远也忘不了,虽然跳了半个小时我都没学会,但是我跟着她们又跳又叫又闹,云霄直入一般,非常开心。
那种感觉,只有我成年后,与三两知己围炉夜话,闹一个通宵,听歌看人弹琴,还要喝醉了酒之后,才能体会到。

那是一种即兴的快乐。
再没有什么,比即兴的,突如其来的快乐更让人永生难忘了。

今天和昆爷一起坐着,分享了他的白酒,烟,又瓜分了他一袋浪味仙,
就是因为很即兴地,我听到他在放万青的《杀死那个石家庄人》,
我耳朵一动,突然觉得不对头,这不是我平时听的那个版本,据昆爷说,这是最早版本。
现场版的,里面有各种杂音。非常好听。

我坐在那里和昆爷一口一口喝着白酒,我闭上眼睛听乐器发出的具有生命勃勃力量的变奏,听万青唱到高潮时突然迭起的音,包括现场中不期而遇的杂音,觉得此时此刻简直享受极了。

现场中万青的声音和演奏,充满了于我而言猝不及防的惊喜。
这种惊喜,来自于现场弹奏演唱的即兴。

这种即兴,和我跳的那支即兴的舞,和我即兴地听到这首歌,和我即兴地与昆爷分享白酒和烟,和我即兴地同他坐着听这首歌,是一样的。

总之是一种猝不及防的快乐和惊喜。

现场的音乐,是专辑中那种工业制成的水渠一样的声音无法比拟的,现场,是山林奔涌的河川,中有岩石垒块簇立其间,河水在这些石块以及草叶中发出冲撞,带来一切猝不及防的冲撞,而这些冲撞,构成了所谓的即兴的快乐。

我想说的就是,所有的让你永志难忘的东西,都是即兴的,也就是说,生命中充满了无法预计,这些无法预计,就像山林中的漫漫绿野及端端垒块,挡在河川中间,身为河川水的你无法预计,难料,那么不管是小事大情,只要是猝不及防的,都是让你快乐的所在。

这样,生活中才充满惊喜。干嘛要预料,干嘛要先知,那是傻逼才想要的事情。





 

 

 

 




我盼望啊,抛却了痴缠恋后,对酒当歌,一身骄傲,半世逍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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