寂静,欢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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隽永 @ 2010-01-18 15:53


电影暮光之城出来的时候,有人说它是视觉盛宴的媚俗,有人说它是外国版琼瑶再现,有人说那是人鬼情未了的爆米花爱情,有人说那是幼稚的唯美肥皂泡。 
我认识的一个颇有见解的哥们说:不值得推敲。我男友一位专门学摄影的男性朋友说:没什么意思。我经常看电影的哥哥说:只适合小女生看。然而这三句话,是我听过最礼貌的评语了。
我听了来自男性们这么多的否定,最后终于把自己变成否定之否定了,终于下定决心必要去看。于是当在电脑里午夜观摩。

午夜时分,我在心里毫不夸张地说:我爱死它了。
躺在床上,脑子里隐隐重现的是爱德华阴郁的眼神和巍巍颤动的睫毛以及他和贝拉接吻的喷血级画面。
好吧,随便你怎么说,说我小女生也好,说我琼瑶未老也好,说我白痴也好,我就是喜欢人鬼情未了怎么了。
在此,谨以女性之躯祭奠深埋的爱情之梦。愿它纯净,圣洁,高贵,深情,永恒。

让我一一道来我和大抵所有女性的梦:
在这个梦里,我们都假设自己就是贝拉。而爱德华,是最好的情人。我们的。

爱德华很帅,大多女性朋友说被饰演爱德华的帅哥罗伯特·帕丁森俘获了芳心。但我不是,从看火焰杯的时候我就不觉得他多么地帅,看到电影上爱德华出现的第一个镜头,我大为失望,在我眼里他更适合演浪人,因为罗的下巴更像满月之前的弯月。
但是,这部电影却是罗伯特最好的包装,硬是将长着一张鞋靶子脸的罗伯特包装成英俊暴戾的吸血鬼式王子。让我只能注意到他敏感丰庶的眼眸和散着微金颜色的睫毛,强有力的双臂和胸怀。

我不爱罗伯特,但我爱死了吸血鬼爱德华。

作为女人,哪怕我再怎么平凡,不够美,我也爱他敏感多情的眼睛,爱他英俊的脸庞,爱他隽挺的身姿。也许还因为,这样一个英俊的男人,竟然属于我,这大大地满足了我作为女人的审美觉和成就觉。
他英俊,有力量,快速,似有魔法,能带我纵越树冠俯瞰大好风光,他会飞,他好像王子。
他说话低沉诱人,笑起来邪气,却如辟露而来的阳光。
他多重性格,面对侵犯贝拉的色鬼无比暴戾,恨不能啖其肉吸其血,面对贝拉,他又时而温柔爱意绵绵,时而矛盾冷漠,时而火焰,时而冰凌;面对贝拉的亲朋好友,他又是一位最出色的绅士,他诚挚邀请,保证十二点前送公主回家,他的家人亲近贝拉,因为贝拉是他爱的人。

他第一次见到她,像瘾君子毒瘾发作,恨极了又爱极了,想要靠近又害怕伤害。若即若离,痛苦万分。
他第一次与她靠近,就无比霸道,好像她专门为他而生,生人勿近,她踏错了步子,他怕她跌倒,也会发怒。
他又极其温柔与宠她,为她捋发,小心翼翼保护,得到了便欣喜万分,好像她是他不配拥有的。
他又会孩子气,将一身本领展现给她,希望她觉得与他在一起新奇开心,还来一些夸赞。
他第一次和她说话,小心翼翼,好像准备了许久,尽力做到礼貌,但不能刻意。
他又引她说话,认真与她说话,认真倾听她每一句话,好似她说的每一句话皆让他开心,或者深思,或者心思悸动。
他主动积极,欲要了解她,探求她,因为她心思难猜,他人无外乎是金钱与性,简单腌攒。
他爱极了她和她的味道,他本极其隐忍,却面对她食欲大发。他对她说:你身上有獨特的氣,像藥一樣迷幻我,你是讓我上癮的海洛因,你不知道我等你多久了…就这样…獅子愛上了羔羊。
爱德华的情话并不多,简单,说不上经典,但是设身处地,又何尝不是贝拉的鸦片。
他虽然有时暴戾如君主,但总是有理由的,他尊重她,理解她,保护她,他为了那永世嗜血的痛苦不遭受她身上,宁愿牺牲要她永远陪伴的私心,也不愿尝尝她的味道。
他飞身抵挡撞向她的汽车,打退要侵犯她的流氓,杀掉存心不良的嗜血同类,任何她危机的时刻,他都如天神降临,如守护天使,绝不会让她只身涉险。

女人都爱他,但他只爱她,或者说,只爱你一个。
他其实不知道怎么爱你才好而且,最重要的是,这样一个出色的情人,属于贝拉,也属于我们。这让我们的人生无比光彩。
遇见这样一个情人,无论对哪种女人来说,妍媸也好,良莠也好,都太让人着迷。
这真的是……太棒了。

其实,每个女人小时候都干过傻事,我小时也干过挺多傻事的。譬如鼻涕怎么也吸不干净,走错男厕所,走路特爷们,和男生在雪地里打架,上课丑画老师被抓,在暗恋的男生面前穿了一条特别老气的裤子,早上起来拼命把蓬松的头发弄光滑,和小姐妹用水彩笔当指甲油涂。
这些个事情都是年幼时一些小尴尬,有些是女孩子们都经历过的,有些是我自己独创的。

但是,有一件事是所有女孩子都做过的,且不能忘怀的,哪怕十年后她们成为了女人,女友,妻子,情人,妈妈,甚至婆婆,奶奶。又或者那不是一件事情,而是一个光美旖旎的梦。
这个梦是:大抵每个女人,都在少艾时梦想一位爱德华式的男人,英俊,卓立,孤独,在
蠢钝人群中遗世独立,但却只爱你,爱这个平凡无奇可能还满脸翘斑的你,爱到愿意用生命保护你的悲剧式英雄。

但是平凡的女孩数千万个,英雄却少的可怜又或许根本没有。
于是在琐碎红尘中姑娘们慢慢把心沉寂下来,从天真梦幻的女孩变成锱铢必较的女人。
最后大多顺流随群地在芸芸众生中选择一个不是很帅也不是很丑的男人嫁了,
N年后的某晚和丈夫坐在沙发上,靠的不算太远也不算太近,看一部冗长无聊的电视剧,随便聊几句女儿该上什么辅导班的问题。
然后告诉自己,这就是我的生活,从此我只谈生活,不聊爱情。或许,连如此知会自己都不必。
将爱德华这样一个男子塑造出来的,也正是这样一位家庭主妇,是她写了《暮光之城》。

其实我们都明白,说小了,从男人角度说,这是一部拍给女人看的,就像商场里时髦但不适用的名牌衣服样的商业大片;说大了,从女人角度说,这往往代表男人和女人之间的根本矛盾,就像资本主义社会中三大不可调和矛盾一样,永远对立,永远存在,除非一方消灭一方。但是当然,男人和女人是不能互相消灭的,因此矛盾永远都在。

说大发了。

但是,我写出来,实在是因为大多的批评和嘲笑指向这部电影了。男人们笑笑,或者有人说,女人们,拎起你们的手提包和爆米花奔向电影院吧,这是09年女人们最值得一看的白痴电影。

好吧,让男人们去称赞一部专门为女人塑造的大众情人和乌托邦爱情似乎真的很难。但是女人们,也只是暂时抛却了前尘俗世,重温一下少女时代的旧梦。

这个旧梦,就像男人们还是小男孩的时候,曾经拖着鼻涕试图去牵邻家小女的手,少年时候到死党家聚众看一部毛片,还要拉上窗帘,关键时刻屏声静气,为了显示经验老到是不是飙出一句国骂。或者曾经,也曾经在心里构思过理想女友的造型。一部足球赛,二两白酒,花生米,暴力片和枪战,电脑前厮杀的网游,对汽车的着迷,其实这些,也是作为女性不能理解的事情。

一如吸血鬼的爱德华与贝拉式爱情,是女人心里男人理解不了的旖旎之梦。理解不了,其实也不必评说,我不愿去评说自己不大能理解和接受的东西,因为我觉得,若我不理解亦不接受,而总有一部分受众,那么必然存在我不能理解和接受的理由。女人与男人不能相互理解,这是必然的事情,但是对不能理解的大肆压低,是大多数人的通病,或许不独男人,但是也大可不必。

他是黑夜的王子,全身发散钻石的光芒,吻她时矛盾激越;她踏着阳光而来,从南部最热的地方到这个雨水充沛最为潮湿的小镇,似乎只为与他相见。

如果这部电影很浅薄,这样的爱情很白痴的话,就让女人们都浅薄一回,白痴一回吧。

因为这是女人有的,或者曾经有过的,对男人最美好的梦。

PS:当然啦,我们不能要大家众口一词,两个极端的评价,对于暮光之城,已经是很成功了。我并不好说自己多么喜欢这部电影,只是一点小小情怀而已。评述简单不专业。

我只是想说,过完年我24了,但我就是喜欢爱德华,我想成为贝拉,我还小女生情怀,爱谁谁吧。

 



 
隽永 @ 2009-12-30 16:43

汉帝重阿娇, 贮之黄金屋。 
咳唾落九天, 随风生珠玉。 
宠极爱还歇, 妒深情却疏。 
长门一步地, 不肯暂回车。 
雨落不上天, 水覆难再收。 
君情与妾意, 各自东西流。 
昔日芙蓉花, 今成断根草。 
以色事他人, 能得几时好?  


陈阿娇,她仅仅是个痴女子,而刘彻,是天底下最糟糕的情人。


 
隽永 @ 2009-12-27 15:16

收到几封博客上朋友的邮件,问我为啥不写了

对不起了列位,我在忙考试,不管考成啥奶奶样,考完了我就回来~~


 

 

 

 




我盼望啊,抛却了痴缠恋后,对酒当歌,一身骄傲,半世逍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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